三年五次搬家
英國一對華人夫婦2005年起為了逃避交付罰款,不停地在倫敦周圍搬家公司,去年終於“不幸”地被逮到了。上周丈夫以妨礙司法公正被判40小時的社區工作,他們欠繳的罰款已強行從他們的銀行帳單中扣除。
這對姓廖的夫婦上世紀80年代中後期由香港移民到英國,他們育有兩個女兒。2005年丈夫找到一份在READING的工作,於是就在公司附近租了一個兩房一廳的公寓。按照規定,他們要向當地政府繳付房屋稅(Council Tax)760鎊。搬家公司當地政府稅務部門不停地去信催繳,廖姓夫婦一直不予理睬。
廖先生離開Reading後,先搬到西倫敦的Hammersmith,三個月後他收到法庭的那份判決書,要他馬上交錢。但他沒有交錢,再過三個月,他搬到Acton。
稅務部門不得已,通過法庭發出傳票。就在這個時候廖先生辭去工作,全家搬往倫敦。他也就沒有理睬那張傳票,法庭以他缺席,判他必須在28天內交付房屋稅及法庭開庭費用。
在那裡他們沒有住久,8個月後搬到了東倫敦,因為廖先生在那兒找到一份工作。
他就這樣不停地搬家,太太和孩子們也跟著一起漂泊,直到2009年他被法庭執法人員“包圍”,他的車輛被扣。他在後來處理這起欠款案中,因作假口供被起訴。上周法庭判他40個小時的社區服務,他的車雖被退還,但拖欠的稅款加上各項法庭支出已從他的銀行帳戶中強行扣除。
1月29日起,英國司法部開展期限為一個月的追繳法庭罰款活動,英國各地的法庭、稅務局、搬家社會福利部和警察局採取聯合行動,針對過去幾年法庭發出的罰單,如果是無故不交的,將採取強制法律行動,其中包括沒收個人財產,截留社會福利金等等。
記者瞭解到,在英國華人(包括留學生)中,確有一些法制觀念不強,無故不交各種法律規定的稅費,如收到交通違規罰款單後逃之夭夭,給人造成很壞的印象。
留言列表